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为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更能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我局按照“以服务产出为标准,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梳理整合现行的妇科、口腔、血液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类价格项目,形成了《妇科、口腔等6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反馈。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6日至25日。
传真:0991-8805076电子邮箱:xjjgzcc@163.com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405办公室(邮编:8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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