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管理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中医针法类、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2〕111号)、《关于印发<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3〕46号)、《关于印发<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36号)和《关于印发<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83号)要求,我局按照“以服务产出为导向、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制定了《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中医针法类、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经国家医保局审核同意后,并于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3日(期限为7日)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