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520665/2025-00040
  • 发文字号:〔2025〕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5-02-20 17:02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中医针法类、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情况

发布时间:2025-02-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规范管理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中医针法类、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2〕111号)、《关于印发<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3〕46号)、《关于印发<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36号)和《关于印发<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83号)要求,我局按照“以服务产出为导向、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制定了《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中医针法类、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经国家医保局审核同意后,并于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3日(期限为7日)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相关链接:关于规范我区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中医针法类、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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