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520665/2024-00153
  • 发文字号:新医保函〔2024〕号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4-08-18 13:08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开展自治区 兵团招采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产品互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分类挂网工作的通知》,兵地建立分类挂网协同机制,开展兵地挂网采购管理联动,推动兵地挂网结果互认。现就做好自治区、兵团已挂网产品互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认范围

已单独在自治区或兵团招采系统挂网的产品,生产企业自愿在未挂网系统中申请挂网,可在未挂网系统中同步挂网信息,无须重复申报阳光挂网,实现兵地挂网结果互认。挂网价格的联动工作安排后期另行通知,鼓励企业自主开展价格排查和联动降价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操作流程

1.自治区挂网产品互认。已在兵团挂网且未在自治区挂网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企业,登录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https://fuwu.xjylbz.cn/#/Index,进入药品/耗材交易结算”模块,选择“兵地协同挂网”—“挂网产品互认”模块,勾选需要确认的产品点击确认,确认挂网后次日同步挂网产品信息

2.兵团挂网产品互认。已在自治区挂网且未在兵团挂网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企业,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招采系统(https://gwt.xjbtylbz.cn/hallEnter/#/进入药品/耗材交易结算”模块,选择“兵团自治区挂网协同”—“挂网产品互认”模块,勾选需要确认的产品点击确认,确认挂网后次日同步挂网产品信息

(二)操作时间

自治区和兵团药品、医用耗材挂网产品互认工作自2024719日起开始,互认业务长期开放。

三、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自治区医保局:0991880797909918805076

  兵团医保局:0991289089909914607077

平台技术服务:

  自治区医保平台:

  钉钉群:83525005705(药品企业)

          87680000029(耗材企业)

  兵团医保平台:

  QQ群:810564271(耗材生产企业)

        195814637(耗材配送企业)

        610366579(药品生产企业)

        148437053(药品配送企业)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兵团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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