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520665/2024-00016
  • 发文字号:〔〕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4-01-25 10:01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

关于调整2024年集采中选产品接续执行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各师市医疗保障局,各公立医疗机构,有关药品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调整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执行时间的通知》安排,现对2024年度各批次中选产品执行时间进行调整(见附件),采购周期在上半年期满的,执行时间统一至2024年6月30日;采购周期在下半年期满的,执行时间统一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期满产品实际执行时间以国家或联盟接续安排为准,新批次中选结果执行前优先执行原集采中选结果,相关企业保留中选资格,医药机构自主签订补充协议。


附件:附件:2024年集采中选产品接续执行时间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兵团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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