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520665/2023-00153
  • 发文字号:新医保发〔2023〕40号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3-08-15 16:08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执行省际联盟冠脉导引导管等四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各师市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各有关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关于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1〕86号)及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要求,为确保冠脉导引导管、心脏介入电生理类、口腔正畸托槽类和弹簧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兵地顺利落地实施,现就做好省际联盟冠脉导引导管等四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采购主体范围。兵地范围内已在省际联盟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填报并确认过约定采购量的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

(二)品种范围。冠脉导引导管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心脏介入电生理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口腔正畸托槽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弹簧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1、2、3、4)

二、采购方式和采购周期

(一)采购方式。全区范围内所有参与冠脉导引导管等四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须通过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网址:https://fuwu.xjylbz.cn/#/Index)按规定采购使用中选产品。全兵团范围内所有参与冠脉导引导管等四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须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招采系统(网址:https://gwt.xjbtylbz.cn/hallEnter/#/)按规定采购使用中选产品。

(二)采购周期。本次执行的冠脉导引导管等四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均为2年。第一采购年度于2023年8月31日开始执行,采购时间为一年,如遇延长另行通知。

(三)在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一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由医疗机构参考上年度临床使用情况、企业供应情况等因素,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产品上一采购年度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或省际联盟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安排

(一)项目建立。7月31日前在兵地医药招采系统分别建立:冠脉导引导管省际联盟第一采购年度、心脏介入电生理省际联盟第一采购年度、口腔正畸托槽省际联盟第一采购年度和弹簧圈省际联盟第一采购年度四个集中带量采购项目,并完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推送的四类医用耗材中选产品清单和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数据导入,其中未完成医保编码贯标的中选产品,中选企业后期将产品信息提交至自治区和兵团招采部门,经核实确认后再按中选价格增补挂网。

(二)配送关系建立。中选企业于8月10日前自主选定配送企业,在兵地医药招采系统集中带量采购项目中完成配送关系建立工作。

(三)三方协议签订。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及其配送企业于8月11日至31日完成三方协议及备选配送协议的签订工作。医疗机构从建立关系的配送企业中分别确定1家主配企业和备选企业,及时发起主协议、备选协议的签订,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协议的签订。

四、主要任务

(一)落实约定采购量、规范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行为。冠脉导引导管等四类医用耗材的首年协议采购量,以各医疗机构通过省际联盟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最终确认的协议量为准。医疗机构作为采购主体,应按照相关要求,通过兵地医药招采系统进行采购交易,不得线下采购。医疗机构应畅通中选产品入院渠道,及时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与责任内容,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在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完成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可结合临床使用实际,在采购平台适量采购其他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

(二)保障中选产品供应。中选企业作为供应保障第一责任人,应提前做好相关产品的生产与备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及时满足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采购需求。对提前完成协议采购量的医疗机构,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对执行中不能保证质量等行为,中选企业应采取赔偿、惩戒、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患者使用安全。中选企业要自主选定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配送企业作为主要配送企业配送中选品种,同时为保证供应还应选定备选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在主配企业未按时供应中选产品超过7天时,可自主启用备选企业进行供货。

(三)按协议做好货款结算。医疗机构采购集中带量中选产品,自收到货物后应及时验货入库,上传采购信息,并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四)强化履约情况监测。各地、各师市医保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情况的监督监测,将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配备使用情况、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三方协议签订率、按时回款率、非中选产品金额占比、线上线下采购情况等纳入监督考核范围,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比例和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制定的重要依据。将中选产品供应、配送情况纳入执行监测范围,对于配送异常产品将视情节,采取约谈、对外通报、纳入招采信用评价失信行为等措施予以处理,进一步加强履约情况监测。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深刻认识省际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执行与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标准一致,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平稳推进集中带量采购结果落地实施。

(二)加强履约监管和失信记录。各地、各师市医保部门要严格落实信用评价制度,对断供等供应异常企业开展约谈函询,对拒不整改企业记录失信行为,并对外发布,进一步加大供应保障约束力度。

(三)防范风险。医疗机构要认真分析和防范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制定应对措施,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有效引导群众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工作稳步推进。执行中如遇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附件:

1.冠脉导引导管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2.心脏介入电生理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3.口腔正畸托槽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4.弹簧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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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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