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受理对象: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环节: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方式:新疆政务服务网、新疆医保服务平台(网厅、手机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
注:通过全国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原则上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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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号:65010202001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