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前检查费支付
受理对象:因特殊情况未能联网结算产前检查费用并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保女职工(女居民)、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注:①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②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病历中对应的佐证资料。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办理方式: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生育医疗费支付
受理对象:因特殊情况未能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并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保女职工(女居民)、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出院记录。
注:①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②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病历中对应的佐证资料。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办理方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三)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受理对象:职工(含男职工无劳动收入配偶)、女居民符合生育享受规定,发生计划生育医疗费无法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注:①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②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病历中对应的佐证资料。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办理方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四)生育津贴支付
受理对象:符合生育享受规定,发生生育津贴无法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注:①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②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病历中对应的佐证资料。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办理方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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