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520665/2025-00117
  • 发文字号:〔2025〕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5-08-19 19:08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
  • 有效性: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发布时间:2025-08-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产前检查费支付

受理对象:因特殊情况未能联网结算产前检查费用并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保女职女居民)、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②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病历中对应的佐证资料。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办理方式: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生育医疗费支付

受理对象:因特殊情况未能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并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保女职工女居民)、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出院记录。

①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②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病历中对应的佐证资料。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办理方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三)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受理对象:职工含男职工无劳动收入配偶)、女居民符合生育享受规定,发生计划生育医疗费无法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①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②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病历中对应的佐证资料。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办理方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四)生育津贴支付

受理对象:符合生育享受规定,发生生育津贴无法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①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②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病历中对应的佐证资料。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办理方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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