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520665/2023-00042
  • 发文字号:〔〕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3-03-20 12:03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

自治区本级2022年申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初评合格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医保规〔2021〕1号)要求,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组织评估小组对2022年申报自治区本级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的机构进行现场评估,经初评共计151家医药机构通过现场评估,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共10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机关党委(纪委)进行投诉举报。

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91-8565157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91-8810708


附件:

 1.2022年申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初评合格名单

 2.2022年申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零售药店初评合格名单


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2023年3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地址: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
    业务电话:0991-4820929
  • 工作时间:
    夏季(当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当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 ICP备案号:新ICP备200003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90 公安机关备案号:65010202001232号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