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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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MB1520665/2026-00037
  • 发文字号:〔2026〕号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6-02-11 20:02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推进新增医保药品目录“应配尽配” 114种新增药品+19种商保创新药在新疆加速“落地应用”

发布时间:2026-02-11   浏览次数:   【字体:

2月10日下午,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联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兵团医疗保障局召开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工作部署会暨商保创新药目录推介会,凝聚多方合力推动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落地见效,加速推进新增药品直达各族参保群众药箱,助力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阿不都热西提·吐送,兵团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殷泰平分别致辞,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详细介绍了新版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情况,解读了目录调整的背景、原则和主要变化,明确了落地执行的核心要求与关键节点。

会议指出,执行好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决策部署,持续减轻参保群众用药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本次目录调整新增114种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3253种,覆盖肿瘤、罕见病、慢性病等多个临床重点领域,药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会议强调,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定点医药机构要深刻认识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重点民生工作抓实抓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二是迅速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业务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准确理解调整内容、报销政策及用药规范;三是建立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密切协作,高效解决医保目录落地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会议特邀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附属肿瘤医院、附属中医医院的药学专家,就新增纳入医保目录药品的临床价值、应用要点及医保保障范围进行专项解读,为定点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和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实操指导。

本次会议特设商保创新药目录推介环节,重点介绍了《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在新疆的落地进展。目前,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正积极推进目录内全部药品纳入首个全区统一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福康保”保障范围,努力实现商保目录药品的全面覆盖,与基本医保形成互补衔接,有效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化解高额创新药的使用瓶颈,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此次会议的召开,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细化了举措,有效推动了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实施各项工作部署走深走实,同时搭建了医疗、医保、医药、商保协同沟通的桥梁纽带。

下一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强化统筹协调,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督促定点医药机构配备,确保新版目录真正落地见效,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合理用药需求,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推动新疆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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