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为推进我区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精神,在2022年7月出台《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基础上,我局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8日,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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