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520665/2024-0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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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4-04-26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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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征集!我的医保故事短视频大赛等您来

发布时间:2024-04-26   浏览次数:   【字体:

医保无小事,人民在心间。为充分挖掘医保为民、医保惠民医保便民的生动实践。2024年4月至8自治区医保局将面向全开展“我的医保故事”短视频大赛。说出您的故事,将有机会获得现金和精美的礼品奖励!

征集和刊发时间:

2024年426830日。

1、作品征集。本活动自发布日起,参与者根据活动提示进行报名。

2、作品刊发。投稿作品经医保部门初步审核通过后,择优刊发在人民网新闻客户端石榴云客户端自治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等平台,作品阅读量、点赞量、分享量、评论数等网络热度信息将作为作品评选依据之一。

作品评审:

2024年91915日。

投稿作品征集、刊发结束后,自治区医保局将进行评审,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同时,对参评作品质量高、数量多的单位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获奖作品展播:

2024年920—12月31日。

1、获奖作品将通过人民网客户端石榴云客户端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播。

2、2024年10,拟举办我区医保系统主题演讲比赛暨“我的医保故事”颁奖仪式,为获奖者颁发奖杯、证书和奖

征集对象

面向全疆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个人。

征集内容:

1、投稿作品可选择以下内容形式:

①讲述身边故事。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在全区享受医保待遇、医疗救助、异地就医报销、打击欺诈骗保、享受门诊慢特病、长期护理保险等服务时,或医保工作人员、单位在医保征缴、办理医保业务和医保政策宣传等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感人故事。

②讲述身边榜样。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医保窗口、乡镇(街道)卫生院、医保工作站(点)、村卫生室帮助群众办理医保业务、服务医保参保群众,或在守护市民健康、从事医保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人物。

2、投稿要求:

视频时长要求1-2分钟,画面比例16:9或9:16,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或540×960及以上,输出格式为MP4(H.264编码),需配清晰明辨、大小适中的中文字幕。如用手机拍摄,要求画质清晰。投稿作品以mp4(H.264编码)视频格式,发送至邮箱744689551@qq.com,邮件主题标注【我的医保故事】+作者姓名。

3、作品要求

参评作品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参评作品需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共道德准则。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情感自然,语言生动,感染力强。

②参评作品需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彰显时代性、思想性、艺术性。

③确保所提交作品为原创作品,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和版权,并保证所提交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有权在公益交流以及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投稿要求:

1、作品投稿需填写“《我的医保故事》作品报名表”(附件1“参评作品授权书”(附件2图片(扫描或拍照)与参赛作品一起投稿发送。投稿作品在活动主办方审核发布前,投稿人不得在个人账号或其它网络媒介端发布,一经发现将视为自动弃权。作品在主办方审核发布后,投稿人方可发布。

2、参评作品中一律不得标注参评人姓名、参评单位名称、制作单位标志等与作品内容无关的信息。

3、同一题材或同一事迹作品只能投稿其中一组,不可同时投稿两组。

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对获奖个人按奖项颁发奖杯、荣誉证书以及奖品。设优秀组织奖5名,对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荣誉牌匾。

奖品领取时间:

2024年10月(工作日期间:10:00—1930)。

奖品领取方式:

“特等奖”和“一等奖”获得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登记领取。奖杯、荣誉证书及奖品颁奖仪式现场发放,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奖者到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领取奖品和获奖证书。若不能到现场领取的可联系工作人员邮寄发放,邮寄费用需领奖人自理。

领取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

联系电话0991-8830766

主办单位: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报名附件下载

附件:1.《我的医保故事》作品报名表

      2.参评作品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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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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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季(当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当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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