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经2024年8月26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孙予杰同志任待遇保障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待遇保障处三级调研员职级;
杨霄同志任基金监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邢晓亮同志任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医药服务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沈伟同志任医药服务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牟新伟同志晋升基金监管处一级调研员;
黄继光同志晋升办公室三级调研员;
木尼拉·夏米西丁同志晋升待遇保障处三级调研员;
王辉同志晋升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石斯尧同志晋升医药服务管理处三级主任科员;
孟梦同志晋升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三级主任科员。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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