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520665/2024-00189
  • 发文字号:新医保党〔2024〕12号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4-04-09 13:04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金梅、张洋洋2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9   浏览次数:   【字体:

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结果,经2024329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金梅同志任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副处长,任职时间自20233月起计算;

张洋洋同志任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33月起计算。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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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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