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520665/2023-00148
  • 发文字号:新医保党〔2023〕13号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3-04-03 17:04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金梅、张洋洋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3   浏览次数:   【字体:

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经2023年3月22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金梅同志调任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洋洋同志任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待遇保障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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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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