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520665/2023-00147
  • 发文字号:新医保发〔2023〕2号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3-01-09 17:01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张宁同志岗位聘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9   浏览次数:   【字体:

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魏永红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新医保党〔2022〕35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新人发〔2008〕98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用:

张宁同志为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基金监管事务中心)管理六级岗位;

聘用时间自2022年9月30日起计算,相关待遇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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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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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电话:0991-4820929
  • 工作时间:
    夏季(当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当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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