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520665/2024-00102
  • 发文字号:〔〕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4-05-21 19:05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

关于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2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21   浏览次数:   【字体:

艾力亚尔·安瓦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的建议》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自治区医保部门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将用于生育支持的药物溴隐亭、曲普瑞林、氯米芬等促排卵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断提升不孕不育患者的用药保障水平。

2022年,国家17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国家医保部门在出台政策中提出: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2023年下半年,国家医保局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函》,允许各省份将治疗性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按照要求,收集全疆各地治疗性辅助生殖项目需求,经过专家论证、基金测算等程序,将适宜本地的、医保基金可承受的睾丸细针抽吸术、B超下采卵术、精子DNA完整性检测等9项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纳入自治区医保报销范围,自202431日起执行。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80%70%。此举不仅体现了新疆对生育政策的积极响应,更彰显了其在提高人民群众生育健康水平上的坚定决心。

辅助生殖技术对于许多因各种原因无法自然受孕的家庭而言,无疑是实现生育梦想的重要途径。这些技术不仅帮助众多家庭圆了育儿梦,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生育压力,促进了人口结构的优化。此次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无疑为那些渴望生育的家庭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支持。以往,高昂的辅助生殖费用常常成为许多家庭难以承受的负担,导致他们不得不放弃生育梦想。而现在,有了医保的支持,这些家庭将能够以更加轻松的心态面对生育问题,从而实现自己的生育愿望。除了经济支持外,纳入医保还意味着辅助生殖技术将得到更广泛的认可和推广。这将有助于提高社会对辅助生殖技术的认知度,使更多人了解并接受这项技术。同时,随着技术的普及,相关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也将得到更好的发展机会,从而推动整个行业的进步。截止3月底,辅助生殖技术门诊结算150人次,发生医疗费用16.38万元,医保统筹基金支出10.72万元,平均报销65.46%,有效减轻了参保患者的医疗负担。

下一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申报、专家论证、基金测算,将更多条件成熟的适宜本地的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强宣传,普及辅助生殖医保支持政策,提升参保人员知晓率,让更多的家庭能够在辅助生殖技术的帮助下,实现自己的生育梦想,为新疆地区人口增长率的提升和逐步释放区域人口红利提供有效支撑

感谢您对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4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地址: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
    业务电话:0991-7610999
  • 工作时间:
    夏季(当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当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 ICP备案号:新ICP备200003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90 公安机关备案号:65010202001232号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