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520665/2023-00078
  • 发文字号:新医保提案字〔2023〕1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3-05-16 12:05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

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9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16   浏览次数:   【字体:

木合甫力·艾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蒙医医院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价格纳入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范围的提案》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包括蒙医药在内的民族医药是我国传统医药和优秀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族人民长期与疾病做斗争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结晶,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它不仅在历史上为各族人民的生存繁衍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至今对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自治区医保局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民族医药的发展。

一、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相关政策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推进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2021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加快建立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兵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促进成熟可靠、先进有效的医疗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满足各族群众就医需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兵地联合出台《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医保规〔2021〕2号),建立常态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增和修订工作机制,有序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论证工作。2021年以来,我局共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00项、修订110项。

二、关于将蒙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蒙医学是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蒙医学有着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和丰富的诊疗手段,对当今许多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病具有明显的疗效和简、便、验、廉的特点,并在预防、保健、康复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我局将指导博州医疗保障局按照服务产出为导向,遵循“依法合规、安全可靠、鼓励创新、符合实际、各方均衡”的原则,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有关“实现价格项目与操作步骤、诊疗部位等技术细节脱钩,增强现行价格项目对医疗技术和医疗活动改良创新的兼容性、合理压减项目数量”要求,对蒙医医疗价格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按程序分类论证纳入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范围,与现行价格项目治疗方式基本相同的,按现行项目进行收费;与现行价格项目技术相近的,但医疗技术对现行价格项目有所改良创新,可修订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增强项目与医疗技术的兼容性;尚未纳入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的,具备一定技术先进性、临床安全性、经济合理性的,鼓励其作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论证申报。

下一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医疗事业发展规律为遵循,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充分考虑民族药的特点,合理设立蒙医医疗价格项目,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族医疗服务方面的基本需求,不断促进民族医药卫生事业守正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自治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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