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新党发〔2021〕16号)精神,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制定了《全区医疗保障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0日
全区医疗保障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新党发〔2021〕16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医保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的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推进新疆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区医保系统公职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医疗保障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蓬勃发展,宣传形式和宣传载体日益丰富,依法治理能力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服务管理对象及驻村基层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全系统依法行政、依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显著提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医保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医保普法具体工作实践中。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始终保持医保普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紧贴生产生活,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普法,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医疗保障权益,夯实依法治疆社会基础。
3.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医疗保障改革重点和医保基金安全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发挥好医保普法在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作用。
4.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医保普法与科学立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医保管理服务工作、融入基层治理,融入全面依法治疆全过程。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用法治实践推动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严格执法树立法律权威。
5.坚持精准施策。根据医保系统干部职工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别确定重点内容、方式方法,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区医保系统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医保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各类培训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全系统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学习宣传宪法。持续在全系统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开展好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以宪法颁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加大学习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系统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学习行政基本法律知识。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行政基本法律。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熟练运用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行政法基本原则及其中蕴含的法律优先、法律保留、信赖保护、比例原则等重要原则。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切实增强行政程序法律意识。
(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民法典》中民事权利保障的基本理念和具体内容,特别是与医疗保障领域相关的内容。要明确权力边界,牢固树立限制公权、保护私权的理念,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围绕《民法典》与医疗保障领域密切相关的内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带动促进医保系统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五)深入学习宣传医疗保障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医疗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精通医保业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向全社会积极宣传普及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六)深入学习宣传与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持续开展“服务总目标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紧密结合医保系统“访惠聚”驻村(社区)工作,深入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开展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去极端化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反恐维稳意识。
(七)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学党史为契机,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促进全系统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宣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推进医保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系统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法治宣传员”理念,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全过程。建立立法工作法治宣传常态化机制,对热点问题主动发声、解疑释惑。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组织行政复议案卷评查,通过发布各类典型案例,公开行政复议决定,向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二)实行干部职工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
一是加强医保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健全完善干部职工法治讲座、日常学法和年度学法考试等制度,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全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法、“一把手”讲法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
二是加强基层群众法治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访惠聚”驻村、“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等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周一升国旗和驻村(结亲)干部走访入户的有利时机,开展面对面的讲法释法,推动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万家。注重加强基层困难群众、重点人员、特殊群体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与思想发动、心理疏导、生活帮扶、依法管理有机结合,着力提高其法治观念和自我发展能力。
三是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稳定、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根据党员干部、“民族团结一家亲”服务对象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地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推动实践养成。把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普法融入到医保领域立法、执法工作中,加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的普法融入执法程序中。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干部职工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干部职工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需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信教不信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
(四)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干部职工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的制度设计,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文化润疆”工程的重要内容,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在运用好现有各类法治文化宣传阵地载体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开拓更多层面、更多类型、更新形式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确保机关办公场所、经办服务窗口、定点医药机构等设置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围绕确定的宣传普及内容和阶段性法治建设需求,开展常态化公益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创作和选送与部门职责相关法律法规的法治文化作品和法治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医保法治文化氛围。同时,还应大力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医保系统干部职工和“访惠聚”基层群众家庭生根。发挥医保普法作用,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法治文化传播体系,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医保普法工作,树立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要把普法工作纳入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总体部署,把推进医保系统守法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普法工作方案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有力推进医保普法工作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围绕重点,扎实推进医保普法工作。要加强完善医保系统普法工作机制,健全各级医疗保障部门普法工作机构,积极主动参与到自治区、各部门、本地(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以积极推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施待遇清单制度、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等重点工作,对内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对外抓好服务管理对象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普及,务实推进医保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强化医保系统普法基础。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牢固树立强基导向,加强政策、制度、机制和能力保障。要充分利用好自治区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法治新疆微信平台等现有平台资源兼顾拓展其他途径加强各级医保干部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自治区和各地(州、市)医疗保障部门每年至少举办1次不限形式的干部培训,着力培养医保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要充分发挥好自治区“八五”普法讲师团在各级医疗保障部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有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夯实医保系统普法工作基础。
(四)加强评估检查。要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评估检查,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要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于2023年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2025年开展终期评估,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应在当年10月底之前向上一级医疗保障部门报送评估报告,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推广经验做法,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不到位的,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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