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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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MB1520665/2020-0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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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19-03-25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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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调整2019年预算补充公开

发布时间:2019-03-2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调整部门单位预算。现将我单位预算调整情况补充公开如下:

一、 单位职能划转情况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18年11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我单位主要职能为: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此外,自治区医保局还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自治区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部署,本次划入职能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自治区民政厅的医疗救助职责,以及相关机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等整合,组建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二、 预算调整情况

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复,2019年我单位年初部门预算总额为0万元。本次调增预算499.91万元。具体情况为:

(一)划入预算49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23万元;项目支出145.68万元。

三、绩效目标调整情况

因项目金额、性质发生变化,原医保项目经费绩效目标调整同步调整。

以上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1:自治区党政机构改革预算调整表3.15

附件2:项 目 支 出 绩 效 目 标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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