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520665/2023-00077
  • 发文字号:〔〕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3-05-11 19:05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

2023年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管飞行检查(交叉检查)启动会在吐鲁番市召开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10日上午,2023年度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管飞行检查启动会在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医院召开。吐鲁番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尼加提·尼亚孜、自治区医保局基金监管处副处长杨霄出席会议。会议由吐鲁番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许智娟主持。


会上,自治区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组组长、巴州医保局二级调研员哈力甫·艾海买提就飞行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对2023年度全区医保基金监管飞行检查的依据、范围、重点进行说明。吐鲁番市维吾尔医医院代表医疗机构做表态发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对基金使用排名前30位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抽签确定检查对象。

会议指出,各级医保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要充分认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手段,是维护人民群众“救命钱”的有效措施,也是帮助定点医药机构查摆基金使用方面存在问题,促进高效、规范、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的一种方式。

会议要求,一要客观公正,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飞行检查组要充分发挥协作合力,发扬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做到检查程序依法依规、检查结果客观真实。二要严守纪律,确保检查工作的严肃性。严格遵守飞行检查“三严禁”工作要求和“六不准”工作纪律,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铁的纪律、硬的作风做好飞行检查工作。三要协调配合,确保检查环节的流畅性。被检地医保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要做好协调配合,检查期间要有专人负责,做到提供数据、资料真实可靠。四要积极整改,确保检查结果的实效性。被检地医保部门和被检定点医药机构要正确对待检查组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立台账,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借助飞行检查达到“整改一次,规范一批”的效果。

启动会结束后,自治区医保局基金监管处副处长杨霄进行了医疗保障监督检查执法业务培训。


自治区飞行检查组成员,吐鲁番市纪委监委、检察院、公安局、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市医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区县医保局,定点医疗机构、受检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负责同志以及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地址: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
    业务电话:0991-7610999
  • 工作时间:
    夏季(当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当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 ICP备案号:新ICP备200003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90 公安机关备案号:65010202001232号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