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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首批拟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管理机构名单的公示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2026-10-21 16:04

为规范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管理,保障参保人员依法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新医保规〔2026〕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新医保规〔2026〕6号)等有关规定,经各统筹地区申报、逐级审核和汇总核对,现将全区首批拟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管理的护理服务机构和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联系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石斯尧老师,联系电话:8801131。

附件1、2+全区首批上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评估机构名单明细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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