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520665/2022-00155
  • 发文字号:〔〕号
  • 公文种类:公告
  • 发文机关: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2-11-27 21:11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有效性:

关于公开征求《2022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保障自治区和兵团参保人员基本用药、诊疗需求,提高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提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益,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和《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要求,新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拟定了《2022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11月28日至12月5日,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

邮箱:183999827@qq.com

联系电话:13579974241

邮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13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邮编:830001)

纪检监督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0991-8560140、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机关纪委:0991-8800515


附件:《2022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年11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地址: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
    业务电话:0991-4820929
  • 工作时间:
    夏季(当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当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 ICP备案号:新ICP备200003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90 公安机关备案号:65010202001232号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