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520665/2021-00117
  • 发文字号:〔〕号
  • 公文种类:公告
  • 发文机关: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1-10-13 19:10
  • 主题分类:人事信息
  • 有效性:

2021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2021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10月18日10:00-14:00,下午15:30-19: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机关一楼大厅。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乘3路、17路、44路、61路、907路、908路、920路、d009路公交车在南门站下车;乘地铁1号线南门站下车D出口;乘903路公交车七中站下车)。

联系人:段其奎     电话:0991-8800557。

四、资格审查内容及相关要求

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贴近期蓝底正面免冠照片。

(二)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1份)、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及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和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关系所在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五)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就业的考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详见附件3)

(六)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上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资格。有伪造学历、学位等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录用诚信档案库。

五、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按要求携带相应证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在截止时间内无法提供证件、证明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因参加资格审查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未通过,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等取消面试资格,报考岗位入围人员产生空缺的,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前来资格审查的考生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检查工作,自觉出示行程码、七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全程佩戴口罩,做到不聚集,保持间隔。因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或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请于10月15日下午19:30前主动联系资格审查联系人。

(五)资格审查合格者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lbzj.xinjiang.gov.cn)进行公示,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监督电话:0991-8810708


附件:

1.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3.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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