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名单的通告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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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11-03 11:48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29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工作安排,经机构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社会公示等程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通过,现将我区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一、伊犁技师培训学院

二、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三、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上述3家机构可面向社会开展长期照护师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认定结果纳入国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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