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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保钱包使用问答解答第一期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2026-10-27 11:03

一、亲情账户、个人账户、疆内共济账户、医保钱包分别是什么,怎么使用?

答:亲情账户: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微信等渠道进行开通及使用,是绑定在本人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上的子账户。在陪同家人(父母、配偶、子女)就医购药时,可代家人使用医保码进行医保支付、查询亲情账户使用记录,没有资金划转或余额共用功能。

个人账户:职工医保参保人缴纳的保费中,一部分会划入个人账户,能用来支付看病买药的个人负担部分,还能给家人共济使用,余额可累计、可结转。城乡居民医保通常没有个人账户,而是通过统筹基金来保障待遇。

疆内共济账户:是新疆本地的资金共用功能,如果新疆参保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有结余,可通过新疆医保便民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将个人账户部分金额授权给配偶、父母、子女、祖辈、孙辈等近亲属使用,被授权金额可用于就医购药结算,同时支持使用个人账户金额为群组内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进行代缴城乡居民保险费。

医保钱包:医保钱包功能在不断升级、优化,医保钱包2.0已替换医保钱包1.0,医保钱包1.0的开立、转账等功能已关闭,但被共济的额度依旧可以用于就医购药结算或缴纳城乡居民保险费。医保钱包2.0已实现了跨省共济,共济人/被共济人解除共济关系后,未用完额度自动退回,当前共济资金可在被共济人所在的统筹地区使用,下一步即将实现跨省异地就医购药使用以及用于新疆医保小程序缴纳或代办缴纳城乡居民保险费。当前,全疆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已全部支持医保钱包2.0的就医购药。

二、使用个人账户、疆内共济账户、医保钱包支付时,支付顺序是什么?

答:被共济人就医购药支付个人承担部分的医疗费用时,按以下顺序扣款支付:

1、优先从个人账户扣款;

2、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差额从疆内共济账户共济金额中支付;

3、仍不足支付时,差额从医保钱包1.0共济金额中支付;

4、仍不足支付时,差额从医保钱包2.0共济金额中支付;

5、最后仍有不足的,剩余部分被共济人可使用现金等方式支付。

三、新疆医保如何为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答:(一)疆内共济账户代缴

若城乡居民参保人(如未成年人、老年人等)不方便使用手机为自己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近亲属可通过“个人账户共济”功能,使用个人账户金额,为群组内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1、代缴人员登录新疆医保小程序,点击首页“个人账户共济代缴”功能,或点击“在线办理”模块“更多”按钮,在“账户代缴”模块下选择“个人账户共济”功能,进入界面建立共济关系、授权金额。

2、点击“个账代缴”,进入缴费界面,选择被代缴人缴费年度、共济类型后,点击“代缴信息校验”按钮进行校验;校验成功后,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完成缴费。

(二)个人账户代缴帮扶对象

为促进各民族文化的交流及融合,发扬新疆各族人民和睦相处、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可使用个人账户代缴帮扶对象功能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1、代缴人登录新疆医保小程序,点击“在线办理”模块“更多”按钮,在“账户代缴”模块下选择“个人账户代缴帮扶对象功能”功能,为被代缴人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2、进入缴费界面,填写或选择被代缴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缴费年度,代缴人的参保单位名称等信息,点击“代缴校验”按钮进行校验;校验成功后,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完成缴费。

(三)医保钱包1.0账户缴纳或代办缴纳

(1)居民参保人本人缴费

城乡居民参保人,可使用自己医保钱包1.0中的额度,为自己办理城乡居民缴费。下一步即将实现新疆医保小程序使用医保钱包2.0共济额度缴纳或代办缴纳城乡居民保险费功能。

1、居民参保人登录新疆医保便民服务平台小程序,点击“在线办理”模块“更多”按钮;在“账户代缴”模块下选择“医保钱包缴费”功能。

2、进入缴费界面,选择“缴费年度”,点击“缴纳校验”按钮进行校验;校验成功后,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完成缴费。

(2)近亲属代办缴费

1、代缴人员登录新疆医保小程序,点击首页“个人账户共济代缴”功能,或点击“在线办理”模块“更多”按钮,在“账户代缴”模块下选择“个人账户共济”功能,进入界面建立共济关系、授权金额。

2、点击“钱包缴费”,进入缴费界面,选择被代办人缴费年度后,点击“代缴信息校验”按钮进行校验;校验成功后,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完成缴费。

注意,代办操作使用的是城乡居民参保人本人医保钱包中的资金,而非代办人账户内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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