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优化医保基金清算周期、提升清算质效的工作要求,2026年新疆医保局统筹部署全区DRG/DIP半年清算工作,健全上下联动经办机制,抓实病例质控、费用审核、结果核对等关键环节,稳步完成半年清算各项任务。2026年1-6月,全区8065.25万人享受医保待遇,医保基金支出243.86亿元。目前,新疆14个统筹地区、1033家医疗机构均已完成半年清算工作,支付金额9.8亿元。清算结果显示:特例单议“双盲评审”规范高效,三大特殊病种分类支付精准到位,质量保证金兑付及时足额,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持续提升,改革红利惠及广大参保群众。
一、特例单议“双盲评审”常态化运行,支付规范精准高效
构建“线上双盲评审+分级审核”闭环管理体系。创新引入线上双盲评审系统,实现专家随机抽取、病例匿名评审、意见自动汇总全流程留痕,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新疆半年累计评审病例4.4万余例,医保基金支付5.2亿,其中,区本级本地定点医疗机构评审1月—6月病例共计1265例,扣除不合理费用10.87万元,补充支付3956.88万元;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评审1月—6月病例共计9897例,扣除不合理费用103.26万元,补充支付30532.62万元。有效保障了异地就医患者“看得起病、报得上销”。评审专家覆盖全区三、二级医院相关学科带头人,评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提升了特例单议支付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二、三大特殊病种分类支付精准落地
建立“肿瘤晚期姑息治疗+康复类长期住院+耐多药肺结核”三大病种专项支付政策体系,采用“线上结合线下”审核模式,实现“病种识别精准、支付标准统一、审核流程规范、资金拨付及时”。截止目前,采用线上结合线下模式已完成1月—5月区直本地和省内异地三大病种的审核工作。全区审核完成需支付919.4万元,其中,区直本地补充支付53.15万元,省内异地补充支付480.18万元,合计293例533.34万元。
通过开展DRG半年清算工作,推动将风险、结余问题在季度或半年周期内及时消化处理,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有效缓解和释放医保基金运行压力,防范问题累积放大,提升资金拨付效率。坚持约束与激励并重,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查摆病案编码、诊疗行为、成本管控等方面短板,及时纠偏修正,不断规范内部运营管理,兼顾激励导向,鼓励医疗机构提质增效、创新发展,推动医保基金安全与医疗机构发展协同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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