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地区生育津贴“直发到人”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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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12 18:14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新疆阿克苏地区医保局进一步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推行待遇“直发到人”服务模式,让女职工安心“坐月子”。
一、生育津贴“即申即享”
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后,医保经办机构通过医保信息平台审核参保人生育保险享受资格,核定生育津贴待遇并发放。
二、报销、申领同步办理
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计划生育未直接结算的女职工,可以在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时,同步完成生育津贴申领。所有渠道申领的生育津贴,均直接发放到参保女职工的有效银行账户中。
三、严格把控办理时限
在发放环节,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将生育津贴统一发放至职工提供的个人账户,同时严格把控办理时限,确保受理、审核、发放全流程高效完成。针对系统反馈的发放失败数据,通过电话联系、短信通知等方式,及时解决发放失败问题,确保生育津贴“不滞留、不拖欠”。截至目前,已累计为地区本级女职工1012人次发放生育津贴相关待遇约3448万余元。
下一步,新疆阿克苏地区医保局将继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经办效率,以更精准的举措、更高效的服务,推动生育津贴政策落实落细,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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