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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本级2024年度DRG付费特例单议评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 自治区医保局 | 发布时间: 2025-04-03 16:32

 各实际付费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乌鲁木齐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总额预算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结算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医保〔202242号)和《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特病单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医保发〔202212号)要求,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邀请医疗机构专家在兵团开放大学开展了2024年度特例单议专家评审工作,评审了各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2024112月自治区本级本地住院病例和20241012月省内异地住院病例。经专家评审产生特例单议评审结果(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43日—411,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郭军慧、王新民

联系电话:0991-8800517

附件:2024年度自治区本级特例单议评审结果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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