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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医保局全面落实结余留用政策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走深走实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2024-10-25 10:59

为发挥带量采购结余留用的激励导向作用,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集中带量采购的积极性,激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降低群众用药负担,让国家医保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惠及更多群众,实现医、患、保三方共赢,克州医疗保障局积极用好结余留用政策,按照“客观、公平、公正、激励为主”原则,对州辖区范围内49家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国采第二、三、四、五批结余留用资金考核。目前,已审核支付国采第二、三、四批药品带量采购结余留用资金,涉及金额122.75万元,国采第五批结余留用拨付金额已公示,涉及金额133.14万元。

一是严格遵循测算标准。主动对接协调自治区医保局,按照计算方式全面提取相关数据,综合考虑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和中选价格、非中选产品使用金额,以及医保基金实际报销比例等因素,及时完成测算结余基数测算工作,确保测算口径统一、基数准确。

二是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克州医保局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每一项考核指标进行细化量化,通过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评和现场专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重点围绕约定量完成情况、集采药品30天回款率、药品和耗材费用增长率、线下采购占比、非中选药品采购量占比等指标进行,严格运用考核结果计算、核定结余留用金额,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确保考核成绩客观、公平、公正。

三是坚持结果导向务求实效。经数据提取、专项考核、医保资金核算和医疗机构确认等程序后,确定医疗机构得分及结余留用比例,考核结果分4个等次,按不高于结余测算基数的50%核定结余留用资金,克州医疗保障局将结余留用资金进行公示,在公示期结束后依据政策完成资金拨付工作,确保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落实到位,使老百姓享受到集采的红利。对于结余留用资金,主要用于相关医护人员绩效,激励其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在保障集采政策落地惠民的同时,以“真金白银”支持医疗机构学科建设,推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下一步,克州医保局将持续推进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为常态化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加把劲”,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充分发挥结余留用资金正向激励和引导作用,达到“降药价、促改革、惠民生”的目的,让患者和医院真正感受到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带来的实惠,真正实现了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有激励、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集中带量采购改革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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