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医保动态
新疆沙湾市医保局“五举措”提升智能监控审核工作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2024-08-22 19:43

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监管实效,提高医保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增强医疗保障体系的公信力和可持续性,促进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新疆沙湾市医保局举措”推进智能监控审核工作见实效

一是明确审核程序。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审核时效,分工有序做好系统推送数据的初步审核,一对一与定点医药机构沟通交流,及时对接处理违规信息反馈、解释说明、佐证材料,定期组织集体复审,科学高效公平公正审核申诉材料。

二是严把审核关口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逐条逐项审核系统推送数据,促使各定点医药机构自觉遵守医疗保障政策,严防欺诈骗保行为发生。

三是督促自我管理。督导各定点医药机构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良性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智能监管系统应用工作,及时与临床科室药店工作人员沟通,按序时要求提交反馈意见及申诉材料,规范医保服务行为,提高医保服务质量。

四是提高业务水平。医药机构发起的争议比较大的申诉,市医保局通过电话、面对面咨询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高职称专业医师药师来确定评审结果从而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多层次、多维度、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让“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促进定点医药机构不断规范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通过智能审核系统2024年1至5月疑点数据2185沙湾市医保局经逐条审核,确认违规655条,涉及21家定点医药机构,追回违规基金111662.22元。

通过对医保基金的从严监管,进一步提升了定点医药机构规范医保服务的意识更好地促进各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有效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达到好、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的目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下一篇:
  •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地址: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
    业务电话:0991-7610999
  • 工作时间:
    夏季(当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当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 ICP备案号:新ICP备200003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90 公安机关备案号:65010202001232号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