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医保动态
新疆打造136家“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积极推动定点药店价格公开透明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2024-06-30 00:00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需求,降低群众用药负担,6月29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在全区范围内同步启动了“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授牌仪式,旨在鼓励在集采、国谈药品价格执行方面表现突出的药店,通过树立行业典范,巩固我区集中带量采购成效,推动全区药店价格回归至合理水平。

本次“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授牌工作按照保本经营、让利于民的原则,特别关注那些在集采、国谈政策落实上表现优异,日常管理、服务群众较好定点药店。首批药店136家,主要从全区慢性病、双通道药店中筛选。

“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授牌标准严格,涵盖多个方面:价格透明:确保所有集采产品严格按照中选价格销售,国家谈判药品则必须按照谈判价格销售,医保统筹支付的药品售价不高于招采平台挂网价。公平对待:所有纳入医保报销的药品价格不高于非医保报销的价格。配置达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国家谈判药品的配置率不低于20%或至少达到300个。除此之外,“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还需签署《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承诺》,明确遵守承诺,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参保患者权益。

“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授牌工作的开展,标志着自治区在深化医保制度改革、优化药品市场环境方面的又一重要进展。通过这一举措,不仅能够促进药品价格的合理化,更能增强药店的服务意识与社会责任感,最终惠及每一位参保患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下一篇:
  •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地址: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
    业务电话:0991-7610999
  • 工作时间:
    夏季(当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当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 ICP备案号:新ICP备200003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90 公安机关备案号:65010202001232号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