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地区慢特病待遇实现“即申即享”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2024-05-30 00:00
为进一步保障参保群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医疗服务需求,提升医保工作效能,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打通参保群众门诊慢特病认定办理流程的“最后一公里”,优化乌鲁木齐地区门诊慢特病认定医保经办流程,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自2024年6月1日起,实现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即申即享”。
一、精简办理资料。参保人员按认定标准提供相应门诊慢特病待遇申请资料,对提供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能够证明病情,且符合认定标准的,不再要求提供住院病历。
二、优化办理流程。参保人员无需向医保部门递交申请资料,在乌鲁木齐地区具有认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医保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由医疗机构的临床专家对照有关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三、压缩办理时限。经临床专家认定符合标准后,由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根据认定结果录入医保信息系统平台,参保人员即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从受理申请资料到办理成功,时限由规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即刻办、马上办”,确保参保人员及时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其他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借鉴乌鲁木齐地区做法,从群众需求出发,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升服务能力,树立新时代医保经办队伍新形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上一篇:
下一篇:
-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地址: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业务电话:0991-7610999
-
工作时间:
夏季(当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当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 ICP备案号:新ICP备200003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90 公安机关备案号:65010202001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