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医生反映,按病组(DRG)付费改革后医院担心亏损,不敢收治病情复杂的病人;还有网民称亲属住院不满15天,被部分医院以“医疗费用已经超过DRG报销的上限”为由强制要求出院转院。我们该如何应对DRG/DIP付费改革带来的改变呢?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保障制度自身发展完善、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参保群众就医收费更加合理的必然要求。以城乡居民医保为例,全国居民医保基金支出从2012年的675亿增长到2021年的9296亿,次均住院费用从2012年的5698元增长到2021年的8023元,医保基金支出压力不断增强,老百姓的医疗费用负担持续增长,部分统筹地区已经出现收不抵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完整准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完成国家医保局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总结DRG/DIP付费试点成果,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明确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
DRG/DIP的实施主要是为了通过合理的医疗服务定价,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而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医保支付由医疗项目付费的粗放式管理向价值购买的精细化管理转型,部分医院、医生对改革政策不理解,DRG/DIP在推广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随着DRG/DIP付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和逐步完善,一些问题已逐渐得到解决。部分医院规范了临床路径,加强了成本核算,更多的集采药品和耗材用于临床,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真正得到了改革带来的实惠。据初步统计,近五年自治区集采药品达到1134种,平均降幅50%,集采耗材达到103种,平均降幅70%,减少医保基金和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近200亿元。同时,医生的薪酬也被重新调整,更加关注医疗安全、患者满意度和疑难杂症的治疗。此外,DRG/DIP的推广还促使医院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也逐步得到改善。
近年来,自治区医保局通过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全区各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遏止,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如乌鲁木齐市住院次均费用由2022年13625.87元下降到2023年的11364.22元,降幅达到16.6%,个人例均医疗费用负担由2022年4610.05元下降到2023年的3699.34元,降幅达到19.8%,按乌鲁木齐市参保人员2023年58.3万的住院人次计算,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5.31亿元。同时,随着DRG/DIP基础病组的增加,也助推了常见病、慢性病逐渐下沉到县市、乡镇去治疗,真正发挥了医保基金价值购买的导向作用,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成效初步显现。
总之,医院、医生和患者都需要关注医保政策的变化,了解DRG/DIP知识。医院和医生要吃透政策,做好成本核算,有序引导就诊就医,让老百姓更好地享受医保政策红利,减轻自身医疗费用负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上一篇:
下一篇:
-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地址: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业务电话:0991-7610999
-
工作时间:
夏季(当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当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 ICP备案号:新ICP备200003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90 公安机关备案号:65010202001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