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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2025-09-17 20:47

新医保202511

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医保发〔202421等文件要求,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2025914

附件:附件新医保规〔2025〕11号(联合发文)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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