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话变更的通知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2024-10-09 17:37
                    
                
                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
由于原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疗药品采购部办公地址迁移,原办公电话0991-3552039、0991-3552057现已停用,变更为0991-8802195。
特此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上一篇:
                    
                             下一篇:
                    
                
 
                        
                        -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地址: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业务电话:0991-7610999
 - 
                            工作时间:
                            夏季(当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当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 
                            ICP备案号:新ICP备200003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90
                            
                            
公安机关备案号:65010202001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