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策法规>通知公告
关于开通自治区本级特殊慢性病肾衰竭患者门诊透析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公告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2023-08-01 17:40

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本级特殊慢性病肾衰竭患者医疗保障服务工作,方便门诊慢性病患者就医购药,根据《自治区本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接诊及诊断资格申请工作流程》,确定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第一人民医院两家定点医疗机构为自治区本级特殊慢性病肾衰竭患者门诊透析接诊医疗机构,现予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下一篇:
  •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地址: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
    业务电话:0991-4820929
  • 工作时间:
    夏季(当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当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 ICP备案号:新ICP备200003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90 公安机关备案号:65010202001232号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