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520665/2025-00047
  • 发文字号:〔2025〕号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5-02-26 17:02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2批省际联盟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各师市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

为确保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安徽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江西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兵地范围顺利落地实施根据《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H-HD2024-2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IVDLM2023-01、《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JX-HC2023-01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采购主体

兵地范围内已确认过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协议量的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按要求采购、使用中选产品。鼓励其他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选产品。

(二)品种范围

1.人工耳蜗类包含植入体、言语处理器

2.安徽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基于PCR方法学的人乳头瘤病毒HPVDNA分型检测、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化学发光法)、性激素六项(化学发光法)、传染病八项(酶联免疫法和化学发光法)、糖代谢(化学发光法)两项。

3.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N-乙酰-β-D-氨基葡萄糖苷酶、β2-微球蛋白、胱抑素、肌酐、尿素、尿微量白蛋白、视黄醇结合蛋白、超氧化物歧化酶、二氧化碳、尿酸、α-羟丁酸脱氢酶、肌钙蛋白I、肌红蛋白、肌酸激酶、肌酸激酶同工酶、血管紧张素转化酶、同型半胱氨酸、α1-微球蛋白、尿免疫球蛋白G、补体C1q、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缺血修饰白蛋白、乳酸脱氢酶同工酶、心脏型脂肪酸结合蛋白、脂蛋白相关磷脂酶A2、α2-巨球蛋白、髓过氧化物酶、尿微量总蛋白。

以上产品中选结果见附件1

二、采购周期和首年协议期

1.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3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之日起计算。首年协议期为:202531日—2026630日。

2.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之日起计算,可视情况延长1年。首年协议期为:2025315日—2026630日。

3.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采购周期届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采购期限。首年协议期为:2025315日—2026630日。

工作安排

(一)执行项目的建立。220日前在兵地医药招采系统分别建立“国家组织人工耳蜗集采第一采购年度、江西肾功和心肌酶集采第一采购年度、安徽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集采第一采购年度个集采项目。

(二)企业、医疗机构注册认证。尚未在自治区和兵团招采系统注册认证的人工耳蜗安徽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江西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和有协议量的医疗机构,即日起分别登录“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医药采购登录(网址:https://fuwu.xjylbz.cn/#/Index”“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招采企业服务(网址:https://gwt.xjbtylbz.cn/hallEnter/#/进行注册、认证。具体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三)数字证书申领。生产配送企业数字证书统一在兵团医药招采管理系统内申领,同时适用于自治区和兵团招采系统。具体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医机构数字证书统一在所属医保部门申领。

(四)相关信息维护。完成注册认证、数字证书申领的相关企业登录平台后线上签订承诺书,进行企业信息、产品委托授权和配送关系维护。相关医机构需进行院内目录维护。

(五)三方协议签订。2025330日前在自治区和兵团招采系统中,完成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省际联盟集采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三方协议签订。医疗机构从建立关系的配送企业中分别确定1家主配企业和备选企业,及时发起主协议、备选协议的签订,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要及时响应,确保如期完成三方协议的签订。

另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将于今年上半年落地执行。由于外周血管支架类产品企业备货周期长,请各生产配送企业提前做好备货、招采子系统注册认证、数字证书申领及信息维护等准备工作,确保中选结果如期落地执行

四、工作要求

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产品严格按集采中选价格挂网采购,中选价格包含配送费用、配套工具配送费用、配套工具使用费用及伴随服务费用。医疗机构使用非专用的工具费用,按规定由医疗机构承担;配套工具产生的清洗消毒相关费用,按规定由医疗机构承担。体外诊断试剂、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验试剂根据生产(代理)企业产品委托授权情况进行中选产品挂网。采购周期内,采购和使用本次执行集采中选产品时,医疗机构按中选价格与中选企业结算,按中选价格向患者收费。

(一)落实约定采购量。医疗机构作为采购主体,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签订采购协议,畅通中选产品入院渠道,优先采购和使用本次集采中选产品,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收到货物后应及时验货入库和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且完成协议采购量的基础上可结合临床使用实际在采购平台适量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产品。

(二)保障中选产品供应。中选企业作为供应保障第一责任人,应提前做好相关产品的产与备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及时满足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采购需求。对提前完成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对执行中不能保证产品质量中选企业应采取赔偿、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患者使用安全。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保障供应问题造成采购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被视为失信行为。医疗机构在主配企业超过7天未供应中选产品时,可自主启用备选企业进行供货采购量纳入协议采购量计算范围。

)强化履约情况监测。各地州、市、各师市医保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集中带量购中选结果执行情况的监督监测,将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配备使用情况、协议采购量完成情况、三方协议签订率、按时回款率等纳入监督考核范围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比例和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制定的重要依据。将中选产品供应、配送情况纳入执行监测范围,对于配送异常产品将视情节,采取约谈、对外通报采集失信行为等措施予以处理,进一步加强履约情况监测。

其他要求参照采购文件执行。执行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自治区、兵团医疗保障局报告。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自治区医保局:0991-88050758805076

兵团医保局:0991-28908990991-4607069

技术服务:

自治区医保平台:

招采系统:15026004560

钉钉群:10096500977697290018040耗材企业群)

QQ群:7182085签章及数字证书)

兵团医保平台:

QQ群:812394496耗材生产企业群)

195814637耗材配送企业群)

附件:1.附件1人工耳蜗、肾功和心肌酶、体外诊断试剂中选结果

2.附件2.招采系统试剂用户手册(1)

3.附件3 数字证书申领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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