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经评估,不启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动态调整。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护理价格政策促进护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83号)以及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治理有关要求,拟开展专项调整。经国家医疗保障局审核同意,本年度拟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89项,其中:下调87项价格,平均降幅10%;上调2项价格,平均涨幅14.71%。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反馈。公示期至2024年11月20日止。
传真:0991-8805076电子邮箱:xjjgzcc@163.com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310办公室(邮编:830001)
附件:1.关于自治区和兵团2024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方案的说明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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