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7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经国家医保局审核同意,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拟新增、修订、转规及取消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于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5日(期限为8日)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进行公示,期间收到意见建议8条,采纳6条。
附件:《关于新增、修订、转规及取消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意见建议汇总表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2024年8月26日
相关链接: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新增、修订、转规及取消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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