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6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为规范管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3〕96号)要求,我局制定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并于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3日(期限为8日)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7日
相关链接:关于公开征求《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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