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3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集中带量采购成果,有效保障中选药品、医用耗材的临床供应,充分满足临床使用需求,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和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研究起草了《关于优化我区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配送方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8日(期限为9日)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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