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参保登记
受理对象: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用人单位。
办理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注销)的文件;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参保登记含新参保、暂停参保、注销登记等相关内容。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方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
(二)职工参保登记
受理对象:用人单位或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材料:
1.在职职工: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止、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灵活就业人员:
(1)有效身份证件;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注:1.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以及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④在职转退休的,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2.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形后,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医保经办机构。
办理时限:在职职工5个工作日
灵活就业人员即时办结
办理环节: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方式: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
(三)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受理对象:未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全体城乡居民。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新增、中止、终止、恢复)。
注: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形后,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医保经办机构。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环节: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方式: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
(四)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受理对象: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参保单位。
办理材料: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注:①变更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银行账户等关键信息的,应提供必要的佐证资料;②无法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可由单位核对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环节: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方式: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
(五)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受理对象: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关键信息变更加盖公章)。
注:特殊人群还需提供:
①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应提供必要的佐证资料;②变更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的,应提供必要的佐证资料;③享受公务员待遇、职级待遇信息更改的,应提供必要的佐证资料。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环节: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方式: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
(六)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受理对象: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城乡居民。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注: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应提供必要的佐证资料;②变更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的,应提供必要的佐证资料。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环节: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方式: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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