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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电子凭证作用初见成效
来源: 信息中心 | 发布时间: 2020-09-30 20:00

按照国家医保局和自治区有关要求,自治区医保局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紧紧扭住便民服务这个关键,不断压实责任,创新举措,大力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初步实现“一码在手,医保无忧”。

一、主要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和各地州市医保局将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纳入疫情防控指挥部民生保障调度内容和工作重点持续推进。与15家金融机构签订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合作协议,共同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

二是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充分借助广播电视、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微信零距离等多种媒介,加速提升医保电子凭证社会认知度,另一方面加大对医药机构和医保经办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引导参保群众正确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三是多种方式激活推广。考虑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特点,大力推介“亲情账户”激活模式。建立临时工作群,随时通过微信、电话指导群众在激活、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为群众做好政策答疑和问题解惑。以节日为契机,组织医保电子凭证展码和推广有礼活动,极大提高了客户激活电子凭证热情。

二、工作成效

激活数量快速增长。截至9月29日,全区激活总人数541.8万人,激活率达到26.93%。

覆盖面和使用率稳步提升。截至9月29日全区有4730家医院、6936家药店可实现扫码结算,实际使用电子凭证线下结算的为45.98万人次、结算金额7574.58万元

疆内异地结算初步实现。目前,已初步实现全区医保电子凭证疆内异地医保结算(包括普通住院、普通门诊和慢性病门诊的扫码结算,药店购药)。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再狠抓落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对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所辖县市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业务指导和信息沟通,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要再加大宣传。十一开始,我们将在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1号线等公共区域,进一步投放医保相关宣传片和宣传材料,共同营造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要再加强应用。充分依托5G、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探索“互联网+医保”机制和模式,加快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中心建设,通过医保支付和个人自费支付相结合,进一步方便参保人支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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