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9月、10月情况通报
来源:
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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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0-22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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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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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业务电话:0991-48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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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当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当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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