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医保动态
自治区本级门诊统筹及家庭共济上线应用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2022-04-02 16:52

2022年4月1日,新疆医保信息平台上线了职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和家庭共济新功能,自治区本级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如期落地。该政策上线当天至4月2日,自治区本级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结算7713人次,统筹基金支付70.39万元,门诊共济共绑定39人次。

什么是门诊统筹,门诊统筹是医疗保险待遇的一种形式,简单地说,就是将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普通门诊费用。

什么是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本人的子女、父母、配偶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目前先期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为自治区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

为做好改革任务和政策落地,自治区医保信息平台项目实施团队加强了顶层设计、立足本级、统筹全疆,于4月1日依托新疆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率先在自治区本级落地门诊统筹和家庭个人账户共济政策,助力新疆医保门诊统筹改革和医保共济能力提升。随着自治区各统筹地区政策的逐步出台,也将陆续在各地州(市)落地应用,并将支持跨统筹区家庭成员间个人账户共济。

目前自治区本级参保人员可以使用“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安卓版或者支付宝小程序)”进行个人账户家庭成员互相绑定和资金授权,需要注意的是,因其他地州(市)新政策还未实施,目前只有家庭成员均在自治区本级参保人员才可使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下一篇:
  •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地址: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
    业务电话:0991-4820929
  • 工作时间:
    夏季(当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当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 ICP备案号:新ICP备200003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90 公安机关备案号:65010202001232号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