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完成首批3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医疗费用医保结算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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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2-12 18:59
2月11日上午,新疆首批3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经过自治区医疗救治专家组的科学指导和定点收治医院的精心综合诊治已治愈出院。自治区医保部门主动对接、跟进服务,已完成治愈患者医疗费用医保结算。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医保报销政策,3名治愈患者的医疗费用,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统一按医保甲类支付,不受支付标准、支付范围限制,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医保部门先行垫付,后期由医保部门与财政部门组织清算。
自治区各级医保部门将根据自治区医保局、财政厅、卫健委联合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通过医保报销和财政补助全部给予解决,个人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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