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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 积极开展行风建设 着力提升服务水平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2020-02-03 16:11

一、工作成效

2019,通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医保局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全州医疗保障系统干部为民服务的思想认识和宗旨意识,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全面落地,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更加便民,医疗保障服务流程更加优化便捷,行风建设工作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尽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解难题得到自治区主题教育办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二、经验做法

(一)落实行风建设“责任田”。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与州人社局联合印发了《昌吉州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整改事项、时限和责任人。将行风建设工作层层压实到人社、医保、社保三个部门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岗位、责任人,既明确了协同配合的原则,又划分了各自工作的“责任田”,确保了行风建设工作有序推进、高效开展。

(二)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行风建设工作推进会议,让每名干部职工熟记医保系统行风建设和服务窗口建设的规范、标准,重点查找医保业务经办服务效率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仪容仪表、对外服务咨询沟通能力,政务服务设施设置,执行政策是否到位、是否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让全局干部职工都熟知行风建设需要整改的具体事项、内容。通过反复学习、查找,让干部职工在行风建设工作有定位、有方向、有把握,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三)服务事项更加高效。过制定统一规范的咨询、解答、受理、办理等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对全州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进行优化精简,将原有办事指南中的27个事项,合并了11个,增加了12个,更改事项名称16个,制定州、县两级医疗保障政务服务12个主事项,28个子事项清单,并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备案二是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取消,从源头彻底清除无谓证明。在办理医疗救助中可通过部门、系统内部或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办理人提供证明材料,目前已取消医疗保险业务证明材料13项。三是优化规范医疗保障服务流程,经梳理后优化了5项。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利用州医保局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

(四)热点问题得到解决。一是聚焦“烦心事”,扎实开展慢性病药品购药试点工作。从扩大购药点数量入手,通过签订《昌吉州慢性病定点药店试点服务协议》,新增慢性病零售药店9家;从扩大剂量入手,将慢性病患者一次购药剂量由一个月增加到两个月;从保证质量入手,从严把关,提升服务,累计受益群众达10万余人。二是聚焦“操心事”,全面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增加网上、电话、传真异地就医备案渠道、简化人工报销所需材料,细化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操作规范,切实保障我州外出人员和外来人员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实现急危病症患者备案服务“不见面、零跑腿”。三是聚焦“揪心事”,积极推动抗癌药物医保报销政策落地。通过实施此项惠民政策,癌症患者不仅用上了降价药,而且过去需要自费的抗癌药也可以通过医保报销。全州纳入医保抗癌药使用人数达204人次,累计为患者降低费用120万余元,真正让各族群众享受到了国家药品谈判降价的红利。

(五)全力实施“好差评”制度。积极落实全国医疗保障服务“好差评”相关政策制度,做好监督、评价及总结等工作,通过发放测评表、网上测评、问卷测评、电话测评等方式,建立双向沟通渠道,了解群众需求,定期测算满意度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医疗保障系统行风满意度评估,做到工作目标向群众公开,办事流程向群众承诺,工作绩效由群众评价。目前已有4个县市开始实施,在规范、监督、评价及总结的基础上,推行场景监控、畅通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加快在全州推进“好差评”工作落实,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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