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各级党组织、机关各处室(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机关“四个走在前列”示范引领行动,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抓好“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坚持党建带动群团建设,推进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和全疆各族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务实、担当、创新的精神,忠诚履职,为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干部职工奋勇争先,建功立业,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决定,授予徐雪珍等17名同志“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黄继光等2名同志“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予医药服务管理处党支部等3个基层党组织“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授予迪里努·买买提等3名同志“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优秀工会干部”称号,授予王新民同志“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办公室等3个处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先进文明处室”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推进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全面推进“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建设。机关全体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为榜样,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争做坚定信仰信念的模范,永葆对党忠诚的模范、竭诚服务人民的模范、勇于担当作为的模范、严守纪律规矩的模范,更好担负起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时代重任。机关群团组织要不断强化政治性、保持先进性、践行群众性,不断在提升服务能力上下功夫,在助力中心大局上下功夫,在维护干部职工权益上下功夫,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以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昂扬风貌,奋力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局党组号召,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干部职工要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做善为抓落实,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美丽新疆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附件: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先进文明处室名单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1月17日
附件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先进文明处室名单
一、优秀共产党员(17名)
办公室党支部:徐雪珍、蔡浩、毛警卫;
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党支部:徐彤;
待遇保障处党支部:孙予杰;
医药服务管理处党支部:傅勇忠、石斯尧;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党支部:沙拉木·依力木、刘小康;
基金监管处党支部:杨霄、买合木提·买买提;
机关党委(人事处)党支部:巴乐根;
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袁平、帕里旦·热西提、布勇;
信息中心党支部:连翎凯、洪玲。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办公室党支部副书记黄继光;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党委(人事处)党支部书记杨开力。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
医药服务管理处党支部、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党支部、机关党委(人事处)党支部。
四、优秀工会干部(3名)
迪里努·买买提、谢丹妮、孙华。
五、优秀共青团员(1名)
王新民。
六、先进文明处室(3个):
办公室、待遇保障处、基金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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