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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 兵团“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2025年)的通知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2025-12-30 23:21

新医保202551

关于印发自治区兵团双通道管理

药品名单(2025年)通知

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各师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医保发〔202533号)《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和《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1182号)要求,自治区、兵团医疗保障局组织调整并制定了“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统筹地区要强化医保协议管理,将“双通道”管理药品配备情况纳入协议范围,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做到“应配尽配”。确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配备的,应提供外配处方服务,保障参保群众用药需求。各级医保部门要建立“双通道”药品落地监测机制,定期统计分析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配备、处方开具及患者结算情况,对未按要求落实供应保障责任、影响参保群众用药和报销的机构,要进行约谈提醒、重点督导,并将监测结果与医保协议年度考核、医保总额预算核定等挂钩,切实维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

附件:新医保发〔2025〕52号(联合发文)关于印发自治区+兵团“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2025年)的通知(附件1)

2.新医保发〔2025〕52号(联合发文)关于印发自治区+兵团“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2025年)的通知(附件2)

3.新医保发〔2025〕52号(联合发文)关于印发自治区+兵团“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2025年)的通知(附件3)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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