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打击欺诈骗保
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三)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2023-04-07 18:32

如何获得举报奖励

参保人员注意啦!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奖励举报人需要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违规线索,并提供了有效证据;

(二)举报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部门掌握;

(三)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被举报行为已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四)举报人愿意得到举报奖励,并提供可供核查且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五)其他依法依规应予奖励的必备条件。

所以对于广大参保群众来讲,如果想要获得奖励,一方面是要尽可能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详实的线索和有效证据;另一方面也要求举报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部门掌握。同时,要提供举报人的真实有效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否则医保部门无法联系到您本人,从而无法发放奖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下一篇:
  •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地址: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
    业务电话:0991-4820929
  • 工作时间:
    夏季(当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当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 ICP备案号:新ICP备200003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90 公安机关备案号:65010202001232号
网站统计